產品欄目 / Produc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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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kV_固體絕緣環(huán)網(wǎng)柜技術條件 | 發(fā)布者:admin 點擊:22871 |
8 型式試驗
8.1 總則
8.1.1 型式試驗項目及要求,按DL/T 593中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8.1.2 在進行型式試驗前,固體絕緣環(huán)網(wǎng)柜中的斷路器應按GB 1984和DL/T 403、負荷開關應按GB 3804、
組合電器應按GB 16926、隔離開關和接地開關應按GB 1985中規(guī)定的項目通過型式試驗,組合電器中的
熔斷器應按GB/T 15166.2中的規(guī)定通過型式試驗。
8.2 型式試驗項目
型式試驗只在典型的功能單元上進行試驗。任何一種具體方案的性能可以引用類似方案的試驗數(shù)
據(jù)但試驗項目應滿足表3 中的規(guī)定,必要時還可選擇以下試驗:
a) 環(huán)境試驗(至少包含固封組件)
b) 嚴酷氣候條件下的試驗(適用時)。
注:以上試驗項目可以使用獨立的固封組件單獨進行,也可安裝在相關的產品上隨產品一同進行。
序號 |
型式試驗項目 |
功能單元的類別 |
斷路器用 |
負荷開關用 |
組合電器用 |
1 |
絕緣試驗 |
△ |
△ |
△ |
2 |
溫升試驗 |
△ |
△ |
△ |
3 |
主回路電阻測量 |
△ |
△ |
△ |
4 |
額定峰值耐受電流和短時耐受電流試驗 |
△ |
△ |
△ |
5 |
額定短路關合能力試驗 |
△ |
△ |
△ |
6 |
額定短路開斷能力試驗 |
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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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 |
7 |
防護等級試驗 |
△ |
△ |
△ |
8 |
內部燃弧試驗 |
△ |
△ |
△ |
9 |
機械特性試驗 |
△ |
△ |
△ |
10 |
機械強度試驗 |
△ |
△ |
△ |
11 |
異相接地故障試驗 |
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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額定容性電流開合試驗 |
電纜充電電流 |
△ |
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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架空線路充電電流 |
* |
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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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個電容器組電流 |
* |
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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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對背電容器組電流 |
* |
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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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額定有功負載電流開合試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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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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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轉移電流開斷試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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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 |
14 |
交接電流開斷試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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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 |
15 |
閉環(huán)電流開合試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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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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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電壽命試驗 |
△ |
* |
* |
17 |
環(huán)境試驗 |
▲ |
▲ |
▲ |
18 |
嚴酷氣候條件下的試驗▲ |
▲ |
▲ |
▲ |
注:"△"為必試項目;"*"為需要時進行的試驗項目;"▲"為必要時進行項目 |
8.3 提供的試品應符合的條件
8.3.1 試品應與產品圖樣、技術文件相符;
8.3.2 當組合電器為脫扣器操作方式時,應裝設過流繼電器或脫扣器,其小電流額定值應與選用的熔
斷器相匹配;
8.3.3 試品應是新的并裝有符合要求的斷路器、負荷開關及滿足組合電器要求的熔斷器。試品應按設計要求裝配完整(如配備規(guī)定型號的操動機構或輔助設備等)。
8.4 應進行型式試驗的條件
出現(xiàn)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,應進行型式試驗:
a) 新試制的產品應進行完整的型式試驗;
b)轉廠試制的產品應進行完整的型式試驗;
c) 當固體絕緣環(huán)網(wǎng)柜中的斷路器、負荷開關及組合電器中配用的負荷開關、熔斷器、操動機構或輔助設備的型號或規(guī)格變更時,應進行相應項目的型式試驗;
d) 當產品在設計、工藝或使用的材料等做重大改變時,應進行相應項目的型式試驗;
e) 批量生產的產品每隔8年或不經(jīng)常生產的產品(指停止生產間隔2年及以上者)再次生產時,應進行全部項目的型式試驗;
f)所有型式試驗結果應出具在正式的型式試驗報告中。型式試驗報告應包括足夠證明試品符合本
標準及有關標準的資料,也應包括試品應符合的技術文件及圖紙資料。型式試驗報告還應包括有關試品
的主要元件,操動機構或輔助設備的技術性能,結構狀況及安裝方式的有關資料。
8.5 絕緣試驗
8.5.1 絕緣試驗,按DL/T 593-2006 中6.2 的規(guī)定,具體試驗數(shù)值按本標準6.1 中的規(guī)定。
8.5.2 局部放電試驗可在元件或部件和整機上按GB/T 7354中的規(guī)定進行,允許放電量按本標準6.13中的規(guī)定。
8.5.3 凝露下的耐壓試驗,試驗方法按DL/T 404-2007中附錄C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8.5.4 絕緣試驗時,應在元件的布置能提供不利的絕緣條件的組合方式上進行,如無法證明,應在各種可能的布置方案下進行試驗。
8.6 溫升試驗
按DL/T 593-2006中6.5的規(guī)定,并作如下補充:
a) 溫升試驗的試品應按正常使用條件安裝,包括所有外殼、隔板、活門等,并且在試驗時應將蓋板和門關閉。
b) 對試品通入1.1倍的額定電流進行溫升試驗。
c) 對于斷路器、負荷開關、負荷開關-熔斷器組合電器三種單元的溫升試驗應分別進行,不可互相替代。
d) 對組合電器單元(或含有熔斷器)的固體絕緣環(huán)網(wǎng)柜進行試驗時,組合電器應按GB 16926-2009中6.5的規(guī)定通入1.0倍額定電流進行試驗。試驗后熔斷器的溫升應符合GB/T 15166.2中的規(guī)定,其元件及部位的溫升應符合DL/T 593中的規(guī)定。
e) 試驗時,應記錄熔斷器如下信息和數(shù)據(jù):
1) 制造廠和型號;
2) 額定電壓;
3) 直流電阻;
4) 功率耗散。
f) 對某一單元的固體絕緣環(huán)網(wǎng)柜進行溫升試驗時,主母線及兩邊相鄰的固體絕緣環(huán)網(wǎng)柜應通以電流,該電流所產生的功率損耗應與額定情況下相同。如果無法做到與實際工作條件一致,則允許以加熱或隔熱的方法來模擬其等價條件。
g) 溫升試驗后主回路的電阻變化不得大于溫升試驗前的20%。
8.7 主回路電阻測量
按DL/T 593-2006中6.4的規(guī)定進行,其電阻值由產品技術條件規(guī)定。
注:為了排除熔斷器固有電阻分散性對回路電阻的表征產生影響時,可用阻抗可以忽略不計的導電棒代替熔斷器后,進行直流電阻測量,此時應對導電棒的直流電阻進行記錄。
8.7.2 當額定電流等于或大于100A時,應以電流、電壓法測量。
8.8 短時耐受電流和峰值耐受電流試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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